日前,在我市开展的“2016年度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和历届大连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复审”工作中,我公司再次通过了认定复审,再次荣获大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认定。
大连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认定工作是为了推动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实现新发展,切实发挥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进行评比认定工作,是严格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家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国资委、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复审和评选工作的通知》(大三方发〔2016〕1号)文件而进行的。
其要求的十二项认定条件件件关乎职工的切身利益,非常严格,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消其认定资格。申报材料严谨成册,审核程序复杂。经企业申报、区市县(先导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或行业推荐、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复核、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审定,我公司通过了大连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复审,并经过公示无异议,通过了复审认定工作。(文/张娜)